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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 - 中国

我们经验丰富的证券律师为您提供关于资本市场交易的最前沿的法律意见

通过我们领先的证券律师全球网络, 我们为您提供通向“新世界”资本的机会。凭借根植亚洲地区无可比拟的优势,并且作为唯一一家具有中国法执业资格的国际律师事务所,我们正在帮助我们各区域的客户获取全球资本,并帮助我们的全球客户获取亚洲资本。

我们身处中国这个世界上增长最快的资本市场,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国际大公司、金融机构以及中国发行人依靠我们为他们的A股、H股和红筹发行提供法律协助。我们将技术和商业专业知识与深度市场联系相结合的能力成就了我们在这一领域的领先地位与荣誉。

在中国,我们就债券资本市场和证券化提供法律意见,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发行企业债券、上市公司的并购、私募股权融资和其他相关证券交易。

二十年的证券创新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我们就数以千计的国内和跨境证券交易为发行人和承销商提供法律意见,并在股权和债券市场上持续走在中国资本市场创新的最前沿。

我们经常代表中国发行人和承销商,参与他们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和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的首次公开发行(IPOs),包括其中最大最复杂的交易。我们的团队最近在美国资本市场历史上规模最大的IPO项目,阿里巴巴上市项目中,为六名主承销商提供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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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方位服务

在整个大中华地区,我们可以就上海、深圳和香港上市以及根据美国144A规则及S条例进行的非注册发行提供法律意见。就债券市场而言,我们在高端债券发行、结构性融资和证券化交易法律服务方面拥有出色的业绩。

我们经常为众多中国发行人提供法律意见。这些发行人包括各个行业的最大的国有企业、私营企业以及新兴公司。我们同时就上市公司的并购以及国际和国内私募股权基金的设立和下游投资提供法律意见。

"金杜的业务涉及众多债券资本市场事项,与其在IPO和可转换债券方面的实力形成互补。该律所曾代表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在香港发行人民币15亿元的债券,而该次发行是中国国有企业在人民币债券市场最大规模的发行之一;也曾就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发行美元债券提供法律意见,而该次发行是国际债券资本市场最重大的融资项目之一。资本市场和证券部门由“才华横溢并坚持不懈的”张永良、景岗和龚牧龙共同领导,同时杨小蕾和王建平也获得高度评价。"

《法律500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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